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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日讯,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胡家营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规自(平)罚字﹝2022﹞10号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于2014年6月在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胡家营村村北建设大桃市场。
处罚内容:限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胡家营村民委员会十五日内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1131.77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胡家营村民委员会退还违法占用的1131.77平方米土地。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09
处罚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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